朝鲜欢迎仪式感动国人:中朝团结如一人,试看恶魔怎横行!

 民心录   2019-06-22 16:18   2485 人阅读  0 条评论


央视独家视频


昨天,这个视频刷爆了朋友圈!


据报道,6月20日,当中国最高领导人乘专机抵达平壤时,朝鲜有25万人到街头迎接!


场面震撼,令国人感动!



街道两旁,人山人海,盛况空前。


欢迎民众站在高坡上,从住宅楼的窗台上,向中国贵宾欢呼致敬。


到处都是热情的笑脸,友好的欢呼声不绝于耳。



朝鲜人民太热情了!


这就是用血凝成的友谊!


网友们纷纷点赞,高呼中朝友谊万岁!~





壮哉!中朝握手,轰动世界!

喜哉!传承友谊,牢不可破!

时机特殊,意义重大。

今年是中朝建交70周年,在中朝关系史上有着里程碑式的特殊意义,中朝双方应该会有更加积极的值得期待的互动。在新的一年里,朝美关系和朝核问题都将进入深水区,中国也面临更多挑战。而巩固好中朝关系,对中对朝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西方帝国视朝鲜为眼中钉丶肉中刺,欲拔掉而后快!

国际社会的某些反动势力,精美分子为配合主子,蓄意散布朝鲜“贫穷论丶闭关论丶世xi论丶威胁论”等谣言,蛊惑人心,挑拨中朝关系。

但中朝两党两国人民血浓于水,牢不可破的关系,完全超出敌对力量的主观想象。铁的亊实,将阴谋揭穿,谣言自然是不攻自破。

中朝友谊,坚不可摧。众所周知,中朝友好,是国际霸权主义和一切反动派不愿看到的。他们恨得要死,怕得要命。因为中朝握手,打破了西方帝国主义对共产党国家分化丶各个击破的野心,也打破了帝国的东北亚黑手战略。使其他们在这一地区的渗透丶孤立 丶制裁,以及军亊威胁将成徒劳。



从中朝两国的战略地位上说,朝鲜安则中国安!中国安系于国之北大门!朝鲜半岛这一复杂交错的地缘政治环境正符合这一特点,长期以来它一直作为海陆国家伸缩曲张的跳板而存在,同时既是海洋邻国入侵古代大陆帝国的第一踏板,也是内陆国防守下的最后一张骨牌。毫不夸张地说,在地缘上朝鲜(半岛)是决定中国或向海洋文明延伸或被压缩为内陆文明的发展空间的“生死阀门”。从地缘政治角度来说,中朝关系实乃命运相依。

中朝两国一依带水的友好邻邦,只有团结携手,相支持,共谋社会主义发展大业,共同对敌,才能谱写两国关系和共同理想的新篇章!

中朝握手,霸主在颤抖。非是吓唬人的空话丶大话。上世纪50年代初,中朝两国军队,以弱胜强的那场史无前例的战争,就是实例。前车之鉴,有的国,有的人不会忘记吧,难道世界霸主及其追随者就不为之颤抖?而今国际上的一些不安分之徒,正在蠢蠢欲动,中朝两国人民并非掉以轻心,而是增强友谊,团结一致,敌人磨刀我铸剑,隨时亮剑斩黑手。“

正义的力量不可战胜。长期以来,西方帝国不断在朝鲜半岛生乱,对劳动党领导的朝鲜国家使尽各种招数,包括下三滥阴招,大有把朝鲜一口吞下之势。然,朝鲜人民不胆怯,不信邪,不退缩,而是靠理想信念的强大威力,靠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针锋相对。朝鲜精神震撼世界!

伟大的朝鲜劳动党和英雄的朝鲜人民,硬是顶住了政治丶经济等重重压力,奋击了来势汹汹的军事威胁,彰显了正义力量的不可战胜!

中朝团结如一人,试看恶魔怎横行。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基本简介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于1961年7月11日北京,双方代表分别为周恩来与金日成。

  基本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互相援助和支持的基础上,决心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兄弟般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共同保障两国人民的安全,维护和巩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并且深信,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的发展和加强,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特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 一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第 二 条

  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第 三 条

  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 四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对两国共同利益有关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第 五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本着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在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合作。

  第 六 条

  缔约双方认为,朝鲜的统一必须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实现,而这种解决正符合朝鲜人民的民族利益和维护远东和平的目的。

  第 七 条

  本条约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在平壤互换。

  本条约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者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将一直有效。

  本条约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全 权 代 表 全 权 代 表

  周 恩 来 金 日 成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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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现状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有效期二十年,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须在期满前半年内向对方提出,否则《条约》自动延长二十年。在1981年、2001年《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两次自动续期,现在有效期至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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