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8341”政委:我所知道的毛主席的几件事

 民心录   2019-01-27 10:03   1354 人阅读  0 条评论



       毛泽东一生读过大量的中国古籍,他从这些古籍中批判地吸取中国历史和文化的精华,并赋予新的含义,为现实工作服务,这在他的著作、报告、讲话、书信以至批文中,是屡见不鲜的。在他借用的古籍精华中,体现了一代伟人的风范。 

   
  “德弥厚者葬弥薄,知愈深者葬愈微” 
   
  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倡仪实行火葬》的问题。他说,人死了之后如何安葬,自古至今都有不同的看法。我国在2000年前,有一位著名的经学家和文学家,他的名字叫刘向,可以说是博洽多闻、通达古今的有识之士。他反对厚葬,曾经向西汉成帝写了一个《谏营起昌陵疏》的奏章。他在谏疏中,纵观历史,比较对照,总结了厚葬的教训。他得出的结论是:“德弥厚者葬弥薄,知愈深者葬愈微”,因此,他规劝成帝不要营造劳民伤财、挥霍奢华的昌陵。可是成帝不能从其计,卒蹈前代厚葬之覆辙,不十数年,西汉亡而王氏代。 


  毛泽东说,我们是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我们认为人由生到死,这是自然规律。人死以后,应当给以妥善安置,并且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悼念,寄托哀思,这是人之常情。我国历史上和世界各民族中有各种安葬死者的办法。其中主要的办法是土葬和火葬,而土葬沿用最广。但是土葬占用耕地,浪费木材;加以我国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把厚葬久丧定做礼法,常使许多家庭因为安葬死者而陷于破产的境地。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可以节省装殓和埋葬的费用,也无碍于对死者的纪念。



这种办法虽然在中国古代和现代还只有一些人采用,但是应当承认,这是安置死者的一种最合理的办法,而且在有些国家已经普遍实行。因此,我们倡仪,在少数人中,首先是在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中,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自己死了以后率先实行火葬。为着火葬的方便,除了北京、上海、汉口、长沙等地方已有火葬场外,我们建议,国家也可以在某些大中城市和其他适当地方,增建一些近代化的火葬场。 


  毛泽东讲完话后,第一个在《倡仪实行火葬》书上签名。按照签名顺序,还有朱德、彭德怀、刘少奇、周恩来、彭真、董必武、邓小平、陈云等党内外人士136 人,这极大地推动了在全国人民中实行火葬的习俗。 


   
  “巢林一枝,聊自足耳,安事丰屋哉!” 
   
  毛泽东一生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允许在规章制度之外,乱花人民一分钱,如有发现,必亲自出面严加制止。

 
  1950年9月20日,毛泽东为制止在韶山为他建造房屋,曾亲笔致信时任湖南省委书记的黄克诚、省人民政府主席王首道。他在信中说:克诚、首道同志,据说长沙地委和湘潭县委,现正在我的家乡为我建筑一所房屋,并修一条公路通我的家乡。如果属实,请令他们立即停止,一概不要修建,以免在人民中引起不良影响,是为至要。 




  1954年江青擅自提议,在北京西郊某地一建筑物内,为毛泽东修建一小型游泳池。此事被毛泽东发觉,随即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予以制止,为此江青写了检讨。事发后,毛泽东在1954年4月25日给刘少奇和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政务院副总理邓小平等写了这样一封信:“刘、陈、邓诸同志,江青此信请阅。为补救计,建造费五万由我的稿费中支出,游泳池封闭不用。” 


  在毛泽东住地丰泽园西侧有一古建筑“春藕斋”,是中央领导人召开小型会议和举办文娱活动的场所。因年久失修,1958年中央警卫局报经中央办公厅审批,准予修垮补漏。在施工过程中,主管副局长随意将民间使用的黑色筒子瓦改换成古时官场专用的黄绿色琉璃瓦。毛泽东从外地回京,看到金煌煌的“春藕斋”屋顶,就发了脾气,连声说:“蠢!花钱不办事”。 


  该副局长自知闯了祸,慌忙写了检讨送上。过了几天,毛泽东在检讨报告上写了这样一段话:“巢林一枝,聊自足耳,安事丰屋哉!”秘书人员在《宋史·李沅传》中找到了这句话的出处。批评是中肯的,也是严厉的。此后,这位副局长先于1961年赴河南驻马店作农村调查,体察民情;后于1962年调离中央机关到湛江任地委书记去了。在原则问题上毛泽东是从不迁就的。 


   
  “似应减半执行,以示同甘共苦” 
   
  毛泽东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格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

 
  1957年3月4日,毛泽东看了新华社《内部参考》2月27日第2139期刊载的《对中央负责同志的肉食供应工作浪费情况甚为严重》的消息。消息说,据《大公报》通讯员反映,北京市食品公司对中央负责同志的肉食供应,规格要求很高,食品公司需费很大的力气,经过严格的挑选,才能符合标准,因而造成了严重的浪费。毛泽东对此十分重视,当即批交时任中央办公厅主任的杨尚昆查办。
批文说:“内有对中央负责同志肉食供应严重浪费一文,请据此检查,分清责任,予以处罚。并将情形告我为盼!” 


  根据毛泽东的批示,新华社派记者对此事作了调查,并在新华社《内部参考》4月4日第2170期刊载了《关于对中央负责同志肉食有严重浪费现象的调查》。这篇调查说,《大公报》通讯员所反映的情况,经记者复查,有些情况是事实,但不够全面,并有夸大之处。实际情况是:北京市对中央负责同志的肉食供应,几年来和特种供应(对象是各国使馆、大饭店、外宾、专家、高级医院等)的标准相同,并没有其他特殊的要求和规定。全市每天特种供应的猪60头,占全市每天供应量的5%,其中只有3头左右是供应部分中央负责同志的(目前约160户),不足全市特种供应量的5%。至于要求严格,是因为此类供应如质量不好或不卫生,极易造成不好的政治影响。 


  毛泽东看了这篇调查后,又于4月6日写了第二个批语:“尚昆同志:一百六十户每天三头猪,如以每头一百五十斤计算,共有四百五十斤,每户每天得肉约三斤弱,仍太多,有一斤或一斤半就够了,可减少一半,请你研究是否可行,我以为是可行的,似应减半执行,以示同甘共苦。现在供应油肉到用户,实际上有很大浪费,至少有三分之一浪费掉了。” 


   
  “铸铜像影响不好”, “只有讽刺意义” 
   
  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些省、市召开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后来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多次提出为毛泽东竖立大铜像或授予毛泽东最高荣誉勋章等提案,均被毛泽东回绝。 


  1950年5月20日,沈阳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纪念新中国成立,决定在市中心区修建开国纪念塔,塔上铸毛泽东铜像。毛泽东在来函“修建开国纪念塔”旁批写“这是可以的”;在“铸毛泽东铜像”旁批写“只有讽刺意义”。最后在公函上批示:“铸铜像影响不好,故不应铸”。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提出,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给予毛泽东以最高荣誉勋章的提案,中共中央华南分局1954年8月4日给中央电报请示,该大会是否可以通过此提案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毛泽东8月6日告“邓小平同志:请即复不要通过此项提案”。 


  与此同时,毛泽东对国内某些单位和群众给中央、给他致敬、祝贺、送礼等做法,一再严加制止。1951年12月25日,他在中央转发中办秘书室工作报告的批语中,加写了这样一段话:“在这个报告中,所说某些党政机关,动员群众写致敬信、发祝贺电以及机关团体和群众给中央送锦旗送礼品的事情,不但是一种浪费,而且是一种政治错误。 



  “‘教导’、‘指示’这类字面,用于个人很不好”
   
  毛泽东特别谨慎,尤其在文字表达上对他的敬重词语更加深思熟虑,以至给予严肃纠正。 


1958年12月5日,毛泽东在审批《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草稿)》时,看到文内有“毛泽东同志很久以来就教导我们”、“毛泽东同志又指示我们”这样的话,他分别将其中的“教导”、“指示”改为“告诉”,并在首页郑重地批写:“注意:‘教导’、‘指示’这类字面,用于个人很不好,缺乏民主气氛,使人看了不顺眼,以后不可再用。” 


  1953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对周恩来在全国财经会议上的结论的批语”中说:尚昆同志,文内凡用“毛主席”的地方,改为“毛泽东同志”,我已改了一些,请查一下,有未改者,照此改正。 


  1952年9月25日,毛泽东在“对《人民日报》国庆社论提纲草稿的批语”中写道:邓拓同志,不要将“毛泽东思想”这一名词与马列主义并提,并在宣传上尽可能不用这个名词。 


  1949年3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西柏坡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作出了未写在决议内的六条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并列。1953年夏季,在全国财经会议上,毛泽东再次重申七届二中全会的规定,还特别强调说:“这是学生和先生的关系,遵守这些规定,就是谦虚态度。” 


  不能说“毛泽东主义”,这是发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一件事。1948年8月13日,华北大学校长吴玉章在给周恩来的电报中表示,想在华北大学成立典礼上提出“主要的要学毛泽东主义”、“把毛泽东思想改成毛泽东主义”。


接到吴玉章的电报,毛泽东于8月15日给吴玉章写了一封长信,信中说:那样说是很不适当的。现在没有什么毛泽东主义,因此不能说毛泽东主义。不是什么“主要的要学毛泽东主义”,而是必须号召学生们学习马恩列斯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经验。另外,有些同志在刊物上将我的名字和马恩列斯并列,说成什么“马恩列斯毛”,也是错误的。你的说法和这后一种说法都是不合实际的,是无益有害的,必须坚决反对这样说。毛泽东并不反对别人学习他的著作。他把自己的著作始终看做中国革命经验的范畴。在给吴玉章的信中,他解释说:“这里所说的‘中国革命经验’,是包括共产党人(毛泽东也在内),根据马恩列斯理论所写的某些小册子及党中央各项规定路线和政策的文件在内。” 


   
  许多招牌的字是写得好的, 不留下来后代就不知道了 
   
  毛泽东不仅酷爱中国文史,而且十分珍视文物古籍,精心保护文化遗产。

 
  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在《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同志的谈话》时,说到历史名字要保存,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的名字为什么不要,瑞蚨祥、同仁堂一万年要保存。全国有名的招牌要拍下照片来,有许多招牌的字是写得好的,不留下来后代就不知道了。把《申报》取消了,我不高兴。《解放日报》可以恢复为《申报》,党报也可以用原来的名字。我年青时到乡下走亲戚,那里都叫卖《申报》,可见深入人心。内容改变,名称保存。王麻子、东来顺、全聚德要永远保存下去。内容是社会主义的,名称是封建时代的也可以。“长城”和“省”,就是从元朝开始这样叫的。 


  1951年12月,画家姚虞琴通过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的陈叔通,将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世称船山先生)的《双鹤瑞舞赋》转赠给毛泽东。12月3日,毛泽东致信时任文化部文物局局长郑振铎,信称:“有姚虞琴先生经陈叔通先生转赠给我一件王船山手迹,据云此种手迹甚为稀有。今送至兄处,请为保存为盼!” 


  1952年4月8日,当时任职于四川荣县的曹彦昆将《清明上河图》一轴,敬献给毛泽东。为此,毛泽东批交时任政务院副秘书长的齐燕铭承办,批件说:复曹彦昆一信致谢。将曹信交给齐燕铭一阅,画件请齐燕铭考虑是否可以交可靠匠人重新裱褙,并作其他适当处理,以免虫蚀和霉变。 


  所有这一切,说明毛泽东那样自如地对中国历史和文化加以借鉴、运用,是同他高度的理论文化修养、渊博的学识和丰富的革命实践经验分不开的。毛泽东为我们树立了一代风范和人格楷模,这是我们需要坚持和发扬光大的一笔宝贵精神财富! 作者:武健华(曾任中央警卫局副局长、8341部队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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