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算起,《英烈保护法》的施行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按理来说,在法律的威慑下,网络上那些攻击英烈的人应该会有所收敛,然而,实际情况好像并没有那么乐观。不过,有一说一,尽管形势依然严峻,但有法律依据总比没有法律依据强,否则公知也不会因《英烈保护法》如丧考妣了,当然,公知的反应早就在预料之中,毕竟,只要人民群众说“好得很”的事,对公知来说必然是“糟得很”的。
说起来很悲哀,那些曾经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人民福祉做出过杰出贡献的英烈,本应该是国家民族的精神图腾,是人人敬仰的英雄,根本是不需要什么法律保护,但是,作为公知传播“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突破口,英烈正不断被抹黑被攻击。可以说,影响力越大的英烈受到攻击的概率就越大,比方说雷锋、毛岸英、刘胡兰、邱少云、黄继光、狼牙山五壮士等大家耳熟能详的英烈就都曾被公知“特殊关照”过。
或许,正是公知太阴损太恶毒以及影响太坏才最终促成了《英烈保护法》的出台,但是,必须承认,《英烈保护法》的出台并没有杜绝网络上抹黑攻击英烈的现象。毕竟,很多公知都是靠着抹黑英烈攻击英烈“扬名立万”并“名利双收”的,比方说,那个攻击毛岸英是“挂炉烤鸭”的袁*飞,现在可谓要名有名,要钱有钱,你要他放弃攻击英烈并放弃到手的一切,难度有多大,就不用说了吧?
不过,我们也没必要太担心,毕竟凡事都有一个过程,相信随着《英烈保护法》越来越深入人心,公知终归会明白再这么下去后果会很严重的。正所谓“两权相利取其重,两权相害取其轻”,名利再让人心动,在法律的威慑下,公知也好,公知的信徒也罢,都应该不会那么不知轻重或者说不知死活的。
英烈保护法的通过,一定程度上让公知的嚣张气焰得到了收敛,也让网民在维护英烈的时候更加底气十足。讲真,以前看到公知侮辱、诽谤英烈,爱国网民虽然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大多时候却只能无可奈何的看着,甚至骂句“狗娘养的”还要吃官司,我就奇怪了,那些将刘胡兰说成“小三”,说雷锋的故事是“虚构”,说邱少云是“烤肉”,说狼牙山五壮士“偷老乡萝卜”的人,他们不是“狗娘养的”又是什么?!!
我个人自然举双手赞成并拥护英烈保护法,只是,我依然有一个疑问:既然英烈有了《英烈保护法》,那么,英烈的统帅呢?毛主席作为雷锋、刘胡兰、邱少云、黄继光等烈士的统帅,受到的诋毁和攻击可一点也不比英烈少,那么,侮辱、诽谤毛主席的人是否也应该被依法追责?之所以提出这点疑问,是因为肯定会有公知钻这个法律的空子,他们极有可能会舔着脸说毛主席不是“英烈”而继续抹黑、攻击,如果真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建立了新中国,领导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变革,让中国人民真正的挺直了腰杆,因此,在我看来,侮辱、诽谤毛主席的人不仅要与侮辱、诽谤英烈同罪,并且还要罪加一等。同时,毛主席不仅是英烈的统帅,还是全国人民爱戴的伟大领袖,因此,我们绝不能容许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抹黑攻击毛主席,否则,不仅党史国史军事会被丑化,全国人民的感情也会受到严重伤害。民心是最可贵的,因此,维护毛主席的英名真的刻不容缓。同意的举手!
再过几天就是毛主席诞辰125周年了,我真的希望从此网络上再也看不到任何攻击英烈的言论,再也听不到任何攻击毛主席的声音,我相信,果真如此的话,广大爱国民众一定会为此欢呼雀跃,甚至激动的泪流满面的,老人家曾说“忽闻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